信息来源: 北京市科协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1-29
人才工作专门委员会
联席主任
龚旗煌 |
沈 洁 |
常务副主任
田 文 |
副主任(6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松灵 |
杨 超 |
张立红 |
张宏家 |
黄绵松 |
程 静 |
委员(23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兆军 |
王 迁 |
王 伟 |
王树涛 |
艾 渤 |
田贵华 |
白 琳 |
刘 洋 |
汤广福 |
李小军 |
肖翠玲 |
冷 明 |
张 鹊 |
张 颖 |
张可朋 |
张彤军 |
陈冬妮 |
赵国栋 |
贺泳江 |
爱 伦 |
蒙 洋 |
魏 运 |
魏一鸣 |
工作职责
1.审议提交常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的关于人才工作的报告和建议;
2.审议促进科技人才成长和发展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和规划、计划并指导实施,听取人才工作有关重点工作情况汇报;
3.指导科协组织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对科技人才的思想政治引领;
4.制定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向常委会报告人才工作;
5.指导市属学会、区科协和基层组织等推进人才工作;
6.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市科协人才工作的有关意见建议;
8.积极反映广大科技人才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9.积极推进融媒体科学传播,助力数字化建设,努力打造品牌活动;
10.专委会组成人员要强化履职意识,在科协组成单位工作中积极落实人才工作专委会工作要求,推动所在单位积极参与科协人才工作。
11.秘书处负责专委会的日常工作,要主动做好联系、协调和服务工作,为专委会及其组成人员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协助专委会开展工作,落实好专委会确定的事项。
秘书处
设在市科协人事部、宣传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