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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北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科普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2

京科协发〔2020〕14号,2020年6月2日

各区委宣传部、区科协: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北京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切实发挥科普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的作用,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联合制定了《北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科普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北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科普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推进北京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及《北京市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精神,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联合组织实施北京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科普行动(以下简称基层科普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促进全市公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推动科普理念与实践双升级,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厚植公民科学素质基础。

二、主要内容

基层科普行动由基层科普品牌活动支持计划、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两个项目构成。

(一)基层科普品牌活动支持计划

重点支持各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普活动开展与科普资源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科普品牌活动创新发展。坚持广泛征集、择优支持的方式,评选出具有影响力的区级基层科普品牌活动项目进行专项资助,不断扩大影响力,发挥更大作用。

(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重点支持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科普活动开展及科普资源、科普队伍、科普阵地建设。坚持普惠、择优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基层科普项目进行专项资助,增强基层科普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科普成效。

三、实施原则

(一)统一标准,公平公正。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或注册的法人单位均可申报,全市统一评审标准,公开评比、公平竞争。

(二)普惠扶持,择优竞争。坚持普惠、择优相结合的方式。基层科普品牌活动支持计划坚持突出重点、聚焦热点、打造亮点,择优支持项目。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实现全市各区全覆盖。

(三)重视管理,追绩问效。北京市科协制定项目检查验收细则,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四、项目类型

(一)基层科普品牌活动支持计划

在往年已经开展有基础、有成效、有影响力、有潜力的各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品牌科普活动基础上,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科技科普活动,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重点支持科普品牌活动在活动形式、内容、深度等方面进行创新。

(二)社区科普益民计划

1.科普活动

整合区域科普资源,建立科普共建机制,结合全国科普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日、“科普之夏”、北京市公民科学素质大赛等活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科普展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科普文艺汇演等活动。重点支持注重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科普活动。

2.科普资源建设

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整合各类科普资源,制作和编创科普动漫、科普微视频、科普舞台剧(表演秀)、挂图、海报等作品,并组织广泛宣传推广。重点支持优秀的原创互联网科普产品创作,并充分发挥媒体融合作用,利用网站、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平台广泛传播。

3.科普队伍建设

进一步扩大街道科协、社区科协(科普工作站)覆盖面,充分调动“三长”等“关键人物”的作用,推动各级各类科技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兼职人员培训、工作交流、典型宣传、科技志愿服务等工作,确保“组织建起来,活动搞起来,特色亮起来”。重点支持“三长”等“关键人物”及各级各类科技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各类科技科普服务。

4.科普阵地建设

依托科普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内各类科技类场馆、科普基地、街道(社区)科普厅(室)等,进行科普资源升级、展览展示、体验互动、展教宣讲等。重点支持基于展教具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的展教课程与展教活动的开发,以及采取组建科普基地联盟、科普场馆协会等方式,形成区域科普阵地网络的体系建设。

五、资助标准、数量及要求

(略)。

六、申报与推荐单位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

申报单位须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不受理个人申报。可多单位联合申报,但申报单位只能唯一,申报单位对项目负全责。

(二)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为各区科协。各区科协负责本区域两个项目的征集、筛选推荐、组织申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区委宣传部配合区科协负责两个项目的征集、筛选推荐、项目宣传报道等工作。

七、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各区委宣传部、区科协结合本区域基层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统一开展项目的策划、筛选推荐、组织申报工作。各区推荐基层科普品牌活动支持计划项目1个,推荐社区科普益民计划项目2-4个。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流程参照《北京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申报与评审管理系统操作指南(2020年版)》。

(二)项目评审

市科协、市委宣传部从项目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经初评、终评等环节,最终形成推荐意见。

(三)项目资助

北京市科协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审核和认定。经审核、认定的科普项目,将在北京市科协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要求办理签订协议、拨款手续,划拨资助资金,启动项目实施。资金的使用,按照《北京市基层科普行动计划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版)》执行。

(四)项目实施

1.项目承担单位应将获资助的项目列入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计划,保障其组织实施所需的各种条件,并对实施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区委宣传部要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媒介作用对涌现出的特色活动、典型先进人物及时宣传报道。各区科协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定期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主体、项目内容因故需要变更时,承担单位应及时向本级区科协申报报批手续,区科协审核同意后,向北京市科协提交书面报告,经北京市科协批准后方可按变更后的方案执行。

(五)结题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2020年11月15日之前完成结题工作,并认真做好总结,准备接受北京市科协检查验收。

1.项目结题审计:由北京市科协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对获资助项目开展审计工作。凡经费使用不合格或未按时结题的单位,将直接视为项目验收不合格单位。

2.项目结项验收:北京市科协下发通知,各区科协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初步验收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项目开展情况、取得成效等材料报送至北京市科协,北京市科协组织专家对所有项目进行复审。

3.对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三年内不准予申报北京市科协科普项目。

(六)成果归属

1.北京市科协与承担单位共同享有,北京市科协有优先调用权。

2.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负。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宣传部、市科协负责全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基层科普行动的总体规划和统筹协调;各区委宣传部、区科协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区基层科普行动实施细则,报市科协备案。

(二)精心策划实施。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特点,科学设计、精心策划、统筹协调、认真实施,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合理谋划项目组织方式与时间进度安排,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项目,要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有效开展线上、非接触式科普工作,确保基层科普资源建设、科普服务能力、科普组织建设等取得明显成效。

(三)广泛宣传引导。要把策划、推荐、组织实施等过程与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资助项目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科普组织、科普工作者和全社会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基层群众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科普工作。

(四)加强监督管理。要保证评比的公平、公正、公开,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坚持普惠、择优相结合。要建立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推荐、评比、验收等过程中发现谎报业绩、编造事迹、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的申报名额,未来三年内将不被准予申报北京市科协科普项目。

(五)注重工作实效。要结合区情、民情,从基层的需求出发,认真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广大群众自我教育、主动参与的热情,真正实现科普惠民的目的。

(六)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由各推荐单位根据各区情况自行确定。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17:00前,完成本区推荐项目推荐工作,并报送至北京市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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