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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规范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30

京科协发〔2021〕10号,2021年3月30日

各区科协、园区科协、基层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和中国科协企业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科协系统院士工作站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科协企函〔2020〕32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规范管理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一是要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坚持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为首都科技工作者建功立业树立标杆。

二是要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热爱科学、献身科学的科研氛围。

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崇尚学术民主,坚守诚信底线,坚决反对浮夸浮躁、投机取巧。

二、突出创新发展,确保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是要围绕科技自立自强、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创新体制机制等开展建设工作。

二是要突出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帮助企业技术攻关、改善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水平、帮助企业解决经营管理问题、构建产学研合作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培养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等方面,采取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服务。

三是要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把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与自身发展结合起来,把为企业服务作为实现科学研究价值、检验科学研究水平的重要标准,在实践中凝练技术需求,在服务中解决实际问题,在贡献中实现自我价值。

三、加强规范管理,确保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生产经营运行状况良好、具备一定规模, 能为院士专家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及其它后勤保障;应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需求,与院士及其团队签订有具体的合作项目协议或合同,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

二是严格进站院士工作要求。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院士在每个工作站全职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申请建站的院士须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并已完成向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报备。

三是严格审批程序。初审原则上由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区(园区)科协负责,应组织开展对申报单位的实地调研,初审合格并确认推荐后提出推荐意见报送至北京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公室(简称“管理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由管理办公室负责,应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召开答辩评审会、到申报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单位提出同意申报或不同意申报的明确意见。

四、落实管理职责,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检查监督

一是健全管理机制。各区科协、园区科协和建站单位要认真落实《北京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明确管理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管理办法,做好建站的申报、审核、推荐、管理工作。

二是落实考评要求。管理办公室、各区科协、园区科协要按照《北京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评价细则(试行)》,做好已建工作站考核评价,确保工作站规范管理、有效运行、发挥作用。

三是健全服务机制。各区科协、园区科协要积极健全和完善工作服务机制,加强与建站单位及进站院士专家交流互动,充分发挥高端智力的作用,对接区域重点产业发展,培育企业创新生态,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首都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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